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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多县委编办此前介绍,改革前,全县县直党政群机构共28个,除个别用编需求较大的部门外,部门行政编制平均不到4名,“四人以下局”13个,占据玛多县党政群机构的近“半壁江山”,机构普遍规模小、力量散。在众多的“四人以下局”中,除去1正1副或1正2副的领导,部门普通干部行政编制仅1—2名,甚至没有,干部结构很不合理。而县直党政群机构行政编制共154名,平均服务半径为164平方公里,相当于内地3—4个乡镇的面积,庞大的服务半径让单个部门更加“势小力微”。
在玛多县委编办主任梁文广看来,玛多县这个改革其实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了。“原来的线名,我们就满打满算算了4个编制,去掉一正2副或者一正三副干活的基本上就没有,因为这里海拔高,所以不排除有些干部就请病假就走了,然后部门平均剩下两个干活的,可能就一个干活的,这样一来你看加上这么大的服务半径,这么艰苦的条件,所以你看工作开展的困难有多大。”
其中,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人事管理职责剥离出来,组建县人事局,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;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;县乡村振兴局与县农牧和科技局合署办公;原县交通运输局、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部职责整合,组建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。玛多县还组建县委群团工作委员会,统筹协调全县群团工作。其主任为县委分管群团工作的1名常委,其成员为各群团组织负责人。
政府工作部门共14个,分别是:县政府办公室、县发展和改革局、县教育局、县公安局、县民政和社会保障局(县医疗保障局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)、县财政局、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县农牧和科技局(县乡村振兴局)、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局、县卫生健康局、县统计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审计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玛多县委编办认为,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,较大程度解决了玛多县党政群系统长期以来存在的“小、散、弱”、低效能等问题,机构整合后部门设置更加精简,部门规模显著扩大,部门干部结构更加合理,部门力量更加集约,部门权责边界更加明晰,部门间协调成本显著降低,县域内同类型事项推动落实效率明显提高,初步形成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。